1.拟录取名单根据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符合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进行初试成绩加分,并计入总成绩。
3.有以下情形者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的。
五、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举报信箱:安阳师范学院纪检委信箱:jjw@***.cn
安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信箱:yjsc@***.cn
举报电话:安阳师范学院纪检委(0372)2900005
安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0372)3300065通讯地址: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邮编:455000
2017年安阳师范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有以下情形者不予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