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安徽外国语学院自主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
2、录取原则:专业课考试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以总分为录取依据,分专业按计划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试总分相同时则按照专业课、综合、英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考生只可以报考我校一个专业,我校不设专业调剂志愿。分专业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分专业计划不互相调剂。
4、只录取填报安徽外国语学院志愿的考生,不接受其他院校调剂考生。
5、获得和报考专业相关的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通过,直接录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报考与其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可免试入读。
6、自主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面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安徽外国语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7、录取确认: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陆zsb.***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2017年安徽外国语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规则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