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报考中专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作为参考,依据考生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五年一贯制高职的考生在文化课和专项考试成绩双达线基础上,依据考生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录取时间具体安排:6月初在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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