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院校章程公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通知精神,各招生院校须在2014年2月1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备案。经审核同意备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
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人才培养收费的项目和依据(标准)、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以及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等。
省考试院将在网站上统一发布学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2.报名
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或中职毕业生升学考试招生(原对口招生)报名。
各招生院校的报名时间由院校确定并公布。考生持由报名点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含有考生号的考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三)到各招生院校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缴费、领取准考正等后续工作。
3.考试
各招生院校严格按照公布的考试标准和办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
各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形式和时间由院校确定。考试时间须在4月10日后方可开始进行。
4.拟录取名单公示申报
根据考试结果,经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示一周后,通过省考试院数据报送系统将成绩库和录取库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备案。
拟录取名单报送截止时间:5月15日。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
附件:1.专升本招生报名流程图
2.专升本招生报名信息表(样表)
3.考生报名信息表(样表)
附件一:
附件二:
1.报考院校、报考专业请考生根据自己意愿并阅读院校招生章程后填写。
2.请妥善保管此表,切勿向他人泄露个人信息。由于考生自身信息泄露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选择报考院校前应充分阅读院校招生章程,了解拟报考院校和专业的“招收专业范围”等限制条件。
4.身份证采集方式为“录入”的考生,需在此表骑照片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并凭此表及其他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等)到招生院校报考。
附件三:
1.报考院校、报考专业请考生根据自己意愿并阅读院校招生章程后填写。
2.请妥善保管此表,切勿向他人泄露个人信息。由于考生自身信息泄露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在选择报考院校前应充分阅读院校招生章程,了解拟报考院校和专业的“招收专业范围”等限制条件。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办法
2017年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关于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