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性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贷条件: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我省境内;本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高等专科院校和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含本科、专科、高职和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金额: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含)。
贷款期限:生源地助学贷款实行一个学历阶段一次性申请、一次性签订贷款合同、分学年发放。贷款合同期限原则上按照“学制+13年”确定,一般不低于“学制+3年宽限期”,长不超过20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基准利率执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2017年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基本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