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对象的评审认定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学校应全面、细致地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学生管理、财务、教务、纪检等部门加强对班级认定评议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每学年应定期组织对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资助对象,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做出调整;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同时要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教育。
各市、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加强对各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公示名单的审查并加盖公章,切实做到网上审核与现场核查并重,及时通过全国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技工学校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审批确认所属中职学校提交的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确保中职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评审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各市、县(区)和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可依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办法或者实施细则,并报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备案。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17年安徽省教育厅对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对象认定有关事项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