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与本学科或辅导员工作相关的高职高专、一般本科高校的校级课题按照3分/项计;
2.主持与本学科或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省属重点本科院校及以上的校级课题以及厅局级项目按照5分/项计;
3.主持与本学科或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省部级项目或国家级科研项目子课题按照30分/项计;
4.主持与本学科或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按照60分/项计;
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项目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