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院名称专业名称招生省份拟招生计划数备注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江西、山西、湖南、辽宁24 音乐学院音乐学(师范)江苏、湖南、辽宁、云南8声乐、器乐音乐表演江苏、江西、湖南、辽宁、云南、广西22只招收器乐:1、西洋管弦乐:竖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大提琴、单簧管、双簧管、巴松、圆号、小号、长号、次中音号、上低音号、大号、打击乐;2、民乐:阮、柳琴、笙、唢呐、打击乐。舞蹈表演河北、江西、湖南、辽宁、云南、广西20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我校报安徽省教育厅及有关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二)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我校所在批次的艺术类投档资格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其中,音乐学考生专业成绩应达到该省专业总分的60%以上(含60%);音乐表演考生器乐成绩应达到该行当满分的60%以上(含60%);舞蹈表演考生专业成绩应达到该省舞蹈专业总分的70%以上(含70%)。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录取原则为准。
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面向安徽省外考生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