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资格线由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划定。
2、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我校所在批次的艺术类投档资格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其中,音乐学考生专业成绩应达到该省专业总分的60%以上(含60%);音乐表演考生器乐成绩应达到该行当满分的60%以上(含60%);舞蹈表演考生专业成绩应达到该省舞蹈专业总分的70%以上(含70%)。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录取原则为准。
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面向安徽省外考生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