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2、录取原则:在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择优录取。健将及以上级别运动员优先录取。
3、录取工作由校招生办统一组织。录取工作拟定于6月25日前结束。
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运动训练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