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博士生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院长、院思政领导组负责人、院教授委员会正、副主任、博士学位点负责人和相关博士生导师及研究生秘书等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具体负责人名单如下: 组 长:高 峰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 伦 王绍武 宁利新 朱昌青 李永新 杨高升 汪俊武
张 武 周双六 胡益民 耿保友 倪永红 魏先文
秘 书:赵全胜
主要职责:
1.按学校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制定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3.组织实施本学院命题、评卷、复试、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4.按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博士招生复试组织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