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
(2)合格生源数和招生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1的专业、研究方向,所有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3)合格生源数和招生计划数之比大于1的专业、研究方向,按1:1.5确定复试名单(按初试总成绩排名,如后一名有多人总成绩相同,按并列排名全部进入复试名单)。
(4)我院各专业、研究方向不进行破格复试。
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志愿复试名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