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由博士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综合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2. 成绩计算
总成绩 = (业务课一×20%+ 英语×80%)初试成绩×40%
+ 复试成绩×40%+ 科研创新能力×20%。
3. 科研成绩:考生在复试前提交所有科研成果,逾期不交的视为主动放弃科研成果的认证及计分。科研成绩的认证按《生命科学学院科研能力成绩评分参照办法》计算。
2017年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生复试复试程序与成绩计算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