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名单审核。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组提交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对各招生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审定。
2.拟录取名单公示。研究生院将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审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学生不得录取。
3.签约。经学校批准录取的学生须与招生学院、招生导师就博士培养要求、目标任务等签订合约。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奖助学金和相关待遇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组相关表格及材料报研究生院,经学校审定后,研究生院将上述所有材料整理结束后,经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组同意,向录取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7年安徽理工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