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函〔2017〕17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我校以“分数优先”为原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根据考试科目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总分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sw/)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2、录取确认
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陆zsb.***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根据录取确认考生名单,我校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3、报到注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4、资格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追究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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