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皖招考函〔2017〕17号)的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我校以“分数优先”为原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根据考试科目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总分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sw/)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于5月10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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