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测试范围:制图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正投影基础、组合体三视图识读与绘制、图样的基本表示法、常用件和标准件的规定画法、零件图和装配图的识读等。
②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测试范围:计算机基础知识、Windows操作系统、MicrosoftOffice组件(Word、Excel、PowerPoint)的基本操作、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的基础知识等。
1、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
2、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
4、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考生于2017年4月5日,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免试资格审核、确认,公示无误后优先预录取。
若证书遗失,须到发证机关出具证明(加盖公章)。
若证书遗失,须到发证机关出具证明(加盖公章)。
1、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市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可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2、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4月5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学院招生就业处进行免试资格审核、确认,公示无误后优先预录取。
若证书遗失,须到发证机关出具证明(加盖公章)。
若证书遗失,须到发证机关出具证明(加盖公章)。
1、普通高考报名考生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加分分值
3、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仍未满足的考生,按服从志愿调剂;若未填服从志愿,不予录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考生须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若因信息失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填报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志愿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后,即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或申请免试录取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可申请加分。
3、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报名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4、录取时,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实际报考情况,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并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终解释权归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5、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17年4月12日~18日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无误后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预录取的考生须在2017年4月27~28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对我院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预录取的考生须在2017年4月27~28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对我院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6、学院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测试费:120元/生。
1、学院网址:http://www.***.cn
2、咨询电话:0553—5975116、5975118
1、分类考试招生是国家授权学校自主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测试被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对在分类考试招生报名、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执行,并上报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申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4、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安徽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及社会各界监督。
5、未尽事宜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7年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