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相应模块的考试且合格。录取时,依据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各专业的体检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明显身体缺陷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
第十三条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学校网址:http://www.***.cn/ ,
招办网址:http://zsb.***.cn/ ,
招生咨询电话:0551-62520127、0551-62520128、
招生监督电话:0551-625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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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现教中心高考招生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