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孤儿(包括事实孤儿)或身体严重残疾、患重大疾病的;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且无生活费用来源的;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热心公益,生活俭朴,乐于助人。
符合以上第1条或第2条,且具备第3、4条要求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助困倍增计划”资助。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予申请“助困倍增计划”资助: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2.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场所,学习不努力,不思进取者;
3.经查证有与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不当消费行为者;
4.其它原因不予申请者。
(一)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递交助困申请书,填写《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助困倍增计划”资助申请表》,并提供村委会、乡镇民政部门等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验证 后退还)、复印件及其它佐证材料,交至班级辅导员审核,经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评议,报送所在院部。
(二)院部审核
所在院部对贫困学生申请资助材料进行审核,对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认定,必要时可进行家访核实,经各院部党政联席会研究提出资助名单及资助建议,报送学生处审核。
(三)部门复核
学生处对各院部报送的贫困学生资助材料进行认定复核,会同财务处拟定资助名单及资助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呈报学院研究。
(四)学院评审
经学校“助困倍增计划”资助工作领导组研究,审定“助困倍增计划”资助名单及资助标准。
(一)时间安排
11月15日前,部门复核,名单公示;
11月22日前,学院资助工作领导组审定。
(二)材料要求
各院部报送材料:2017年度“助困倍增计划”贫困生资助院部汇总表,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学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等。各类材料务必规范真实,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助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助困倍增计划”贫困生资助申请表》:
upload/2017_10/.rar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助困倍增计划”贫困生资助院部汇总表》:
upload/2017_10/.rar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30日
11月8日前,各院部材料审核上报;
2017年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助困倍增计划资助对象评审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