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规定,自今年起,我校录取的新生(包括外省籍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山东省籍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报到;外省籍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请携带户籍迁移证,户籍迁移证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迁入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答案来源于:2017级烟台大学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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