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二)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三)复查工作结束后,对被取消入学资格的新生另外发文并报生源省招办。
(四)复查结果公开。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情况。
2017级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复查结果及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