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考生户口一律不迁。
福建省外考生户口根据本人意愿可迁或不迁(建议不迁),确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者,报到时应自带个人户口迁移证,具体要求如下:
(1)凡户口迁入我院者,户口迁移证上需盖所在派出所公章和经办人的签章,如有涂改的需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
(2)迁移证备注栏中必须用黑色水笔写明以下内容:本人的身高、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兵役状况、文化程度、血型、父母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配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注册时,请在户口迁移证背面用黑色水笔写上姓名、专业和学号。
(4)学生户口迁移地址为: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2017级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新生入学报到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