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各位负责人,在2020年4月14日前提交2019年(2017级)被对接高职院校拟录取的中职考生审核材料。
2.审核材料须同时上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由各位三二分段负责人收齐,统一用A4纸复印,每一份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与原件相符章及审核人章,具体包括:
(1)已确认的高考报名表复印件1份(右上角标记名次,该名次与转段考核成绩表中一致);
(2)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本人中职录取名册复印件1份(在该生所在行标记名次,该名次与转段考核成绩表中一致),入学名册在附件中,找到对应专业、按需要打印;
(3)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文件规定的其他技能课程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右上角标记名次。
以上材料盖章和标记名次后再分开扫描成.jpg格式,高考报名表及证书复印件如有需要请和教务处洪换勤联系。
电子材料:各负责人收齐扫描完成后,每个考生至少3张jpg,每个考生压缩以高考考生号命名,发到教务处陈海燕邮箱@***。
(1)考生个人材料用高考考生号+报名表/录取名册/资格证书命名,保存为jpg格式后,每个考生的资料压缩为一个zip文件,zip文件名用10位考生高考考生号命名;
(2)如果同一性质文件存在多份,请加数字序号。例如:高考考生号+中职证书1.jpg、高考考生号+中职证书2.jpg
(3)将同一专业所有考生压缩为一个zip文件,用学校+录取专业命名。
3.由负责人在《2017级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拟录取名单》中,按照考生提交的审核材料记录关键材料是否提交。
2017级东莞市电子科技学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转段考生拟录取考生纸质材料送审及材料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