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7-2018学年许昌学院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籍核查工作

2017-2018学年许昌学院关于做好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学籍核查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6 10:15:00 解决时间:2020-02-29 04:55

满意答案

一、学籍核查工作

1、根据教资助﹝2017﹞742号通知要求,学生在受助期间申请休学(含入伍)、退学、转学,可取消2017-2018学年度春季学期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对因以上原因取消受助资格的,资助资金用作资助其他困难学生,相关学院须按照我校相关办法重新评选出上报详细说明文字材料和调增、调减表,文字材料包括:评议小组评议情况、取消受助学生资格原因、更换受助学生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家庭困难情况)、公示情况、加盖院系公章,并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

2、各学院需把学籍核查情况报告以纸质版的形式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上述材料请各学院于4月8日前报送校资助中心。请各学院务必重视本次核查工作,确保发放对象均是我校在籍在校学生。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2-29 04:55

类似问题答案

2017-2018学年许昌学院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籍核查工作
一、学籍核查工作1、根据教资助﹝2017﹞742号通知要求,学生在受助期间申请休学(含入伍)、退学、转学,可取消2017-2018学年度春季学期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对因以上原因取消受助资格的,资助资金用作资助其他困难学生,相关学院须按照我校相关办法重新评选出上报详细说明文字材料和调增、调减表,文字材料包括:评议小组评议情况、取消受助学生资格原因、更换(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许昌学院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籍核查工作
一、学籍核查工作1、根据教资助﹝2017﹞742号通知要求,学生在受助期间申请休学(含入伍)、退学、转学,可取消2017-2018学年度春季学期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合格学生。对因以上原因取消受助资格的,资助资金用作资助其他困难学生,相关学院须按照我校相关办法重新评选出上报详细说明文字材料和调增、调减表,文字材料包括:评议小组评议情况、取消受助学生资格原因、更换(阅读详细内容)
2017-2018学年许昌学院春季国家助学金数据核对工作
二、数据核对工作受助学生如有银行卡丢失情况,须到建行西湖支行(西湖公园南门对面)重新办理新卡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修改银行卡号。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4月2日(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许昌学院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数据核对工作
二、数据核对工作受助学生如有银行卡丢失情况,须到建行西湖支行(西湖公园南门对面)重新办理新卡再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修改银行卡号。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8年4月2日(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许昌学院进行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重大学籍变动;
(一)重大学籍变动;受助学生已经申请休学(含入伍)、退学、转学或准备申请休学、退学、转学的;(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许昌学院进行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材料上报
二、材料上报1.各学院完成2016-2017学年度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资格复查后填报《2016-2017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复查汇总表》,对应表内情况统计有关数据;2.经过评议需取消受助学生资格并更换受助学生的,应附详细文字材料,内容包括:评议小组评议情况、取消受助学生资格原因、更换受助学生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家庭困难情况),加盖院系公章,并由(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许昌学院进行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受助学生资格复查
一、受助学生资格复查各学院组织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成员对2016-2017学年度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进行评议、复查,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学生可取消2016-2017学年度春季学期受助资格:(一)重大学籍变动;受助学生已经申请休学(含入伍)、退学、转学或准备申请休学、退学、转学的;(二)因各种原因受到纪律处分的;(三)经评议小组评议,(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许昌陶瓷职业学院认真借款学生毕业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变更工作
三、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籍异动学生的信息变更工作(包括高校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各学院要将贷款学生转专业、升学、休学、转学、退学、出国、开除学籍、死亡以及其它不能按时正常完成学业等学籍异动情况及时通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于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还应提醒贷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及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合同变更。(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