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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辽宁商贸职业学院开展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及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辽商学〔2018〕17号)时间安排

2017-2018学年辽宁商贸职业学院关于开展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及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的通知(辽商学〔2018〕17号)时间安排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7 18:14:00 解决时间:2018-09-2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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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间安排

9月初:宣传动员。

9月14,日:申报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院级奖学金的学生由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9月21日:由学生所在系进行情况汇总、评定、审核;18日下午3:00时前按《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配电子汇总表及由系各级领导签字的文字材料一并报到学生处。

9月25日?D?D9月29日: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9-29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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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求1.各系要提高认识,做好各级奖助学金评定的宣传动员,组织全体学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参加评定工作。2.组织各级奖助学金评定前各系要考虑到专业、年级的学习成绩差异和覆盖面等因素,合理分配指标名额,严格执行评定程序和办法,认真评定。3.评定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学生学习成绩、个人操行成绩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按规定时间完成评定工作。4.国家奖(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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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级奖学金评定比例根据学院划拨经费情况由学院下达。院级奖学金分配名额。系别院级奖学金一等院级奖学金二等院级奖学金三等商务贸易系123476财务管理系123475技术经济系51431公共管理系51635信息技术系61942商务外语系51533小计45132292(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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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一等助学金:每人4000元(10个月)国家二等助学金:每人2500元(10个月)(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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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额划分1.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均由省教育厅下达,各级奖、助学金以系为单位划分评定名额,省政府奖学金根据各系16级学生总数比例划分,励志奖学金根据审验合格的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划分,国家助学金根据审验合格的1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划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孤儿和精准扶贫(低保贫困户)可直接获得一等助学金。省政府、国家励志奖学(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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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学金、助学金金额标准1.省政府奖学金:每人8000元;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3.国家一等助学金:每人4000元(10个月)国家二等助学金:每人2500元(10个月)4.学院奖学金:一等600元、二等300元、三等200元。(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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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定程序1.本人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需写明2017-2018学年各科学习成绩、平均分、个人操行评定情况和所申请奖助学金的种类名称,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经过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档次认定程序。2.院级奖学金依照《学生手册》中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进行。3.由学生所在系根据学生申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查后依照(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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