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高中预申请的2017级新生,学生及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但提交的《申请表》无需加盖任何单位的公章。
(2)不属于高中预申请范围且为首次贷款学生,学生需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提交的《申请表》需加盖高中或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公章。
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新生应为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
2017-2018学年广东白云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贷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