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学士学位学费收费标准由双学士学位主管二级学院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豫教财〔2007〕74号)“按照学生所选专业需学课程占该专业全部课程的比例收取学费,收费总额高不超过所选专业(学位)完成全部学位学费总额50%收取”制定,并向学生公布。
2、被批准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注册时按年度向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
2017-2018年中原工学院第二学期双学士学位收费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