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补修学分可选择重修课程或新增课程,要求如下:
1.研究生的课程总学分若未达要求,应按照本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将不及格的课程重修及格。(因教学改革,本学期已停开或延期开设的课程重修办法请参照第五条)
2.所有课程已及格但总学分仍未修够,可新增课程补足学分,但必须上课后方可参加考试。新增课程应按照当年选课规则选修。(例如:某门课程适用对象为专业学位学生,则学术学位学生不能选)
3.不能新增带有实习和实验课的科目。(只接收该类课程的重修申请)
4.所有带实习、实验、论文的课程,重修考试后所公布的成绩仅为卷面成绩,请按照“研究生重修课程补登实验分流程”的要求完成成绩合分。
5.考试成绩≥70分的课程不接受重修申请。
6.所有已申请重修或新增的课程不得旷考、旷课。违反规定将按《山西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处理。
2017-2018年山西医科大学统招研究生课程学分补修补修申请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