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登录学工系统提交困难生申请(2017年9月17日-10月7日)
新生入学后,在辅导员老师的指导下访问校园网主页登录信息门户(建议用IE兼容模式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浏览器),点击“学工系统”-“资助管理”-“困难生管理”-“我的困难生”,填写“困难生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之后点击“已申请的困难生”查看已申请的信息并在线打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与其他困难生材料一起上交。(注:资料填写不齐的按无效处理。未按期提交网上申请的辅导员不予受理材料。)
2.新生向辅导员提交相关申请纸质证明材料(2017年9月17日-2017年10月10日)
新生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各种困难认定证明材料模板,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相应的证明材料,到家庭所在地办理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并在2017年10月10日前将全套困难认定申请纸质材料交给辅导员老师。纸质申请材料内容与学工系统上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3.学部(学院)民主评议(2017年10月16日前)
第一步,学部(学院)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验证新生网上填写的申请信息和《调查表》的信息是否一致,并进行网上审核。
第二步,辅导员初审新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结合寝室实地走访,班级座谈等途径,形成班级民主评议结果报送学部(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4.学部(学院)初审及公示(2017年10月25日前)
第一步,学部(学院)认定工作组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对申请新生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学部(学院)初审的新生名单通过学部(学院)网站、张榜等形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第二步,学部(学院)资助专员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别登录“学工系统”进行网上审核。
第三步,学部(学院)资助专员将所有申请新生的困难认定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工作处。
5.学校审核(2017年10月31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部(学院)认定工作组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困难认定审核结果通过“学工系统”反馈给新生和学部(学院)。
2017-2018年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开展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