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对象原则上为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的考生。具体报考资格详见各单独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二)职教师资招生对象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属的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下属的河南省财经学校、河南省商务学校、河南省工业科技学校、洛阳经济学校、驻马店财经学校和郑州财经技师学院等中专应届毕业生。
(三)盲聋哑残疾生招生对象为具有省残联确认的盲聋哑残疾证的考生,不包括四肢残疾等其它残疾。
2016年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职教师资盲聋哑残疾生高等职业院校提前单独招生招生院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