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福建省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各项政策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类别对象为中职医药卫生类,严格按照福建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2、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按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执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中职类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1)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按规定不予录取。
(2)职业技能测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发布,测试具体安排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通知为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请考生务必按照考试院通知发布的测试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录取时,面向中职生的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7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25%。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2016年漳州卫生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