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成绩及考生志愿,按照生源类分别择优录取。
1、应届普高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60%与“综合素质测试”的40%相加的成绩,按专业分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如有补考课程,该门课程成绩高只按60分计。
2、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按“文化知识考试成绩”的60%与“综合素质测试”的40%相加的成绩,按专业分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3、出现空余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专业出现空余计划:按专业空余计划的类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2)类别出现空余计划:出现一个类别空余计划,计划平均分配至其他两个类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出现两个类别空余计划,计划全部调入余下类别,从高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4、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将取消其预录取资格:
(1)不按规定参加“文化知识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考试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除取消录取资格外,还将按照湖南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我院于5月初将拟录取名单报湖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正式录取名单将在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www.***)上公布。录取通知书将在7月份发放。
6、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再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
2016年株洲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