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具备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通高中(文、理科)、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考生。
二、2016年单独招生计划2000人,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年)招生计划(人)学费(元/年)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4865002应用电子技术34865003声像工程技术34865004通信技术34865005制冷与空调技术34865006供用电技术34865007机电一体化技术34865008焊接技术与自动化34865009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汽车改装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汽车营销与服务物业管理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路物流管理空中乘务民航运输工程造价3476500
三、考核科目及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由文化基础笔试和职业能力两部分组成。
1、文化基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8:30-10:10。
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考试分值:150分
2、职业能力
考试形式:面试
考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10:30-12:00
考试分值:150
3、考生总成成绩
考生的总成绩:文化基础笔试成绩与职业能力的总和。
四、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笔试成绩与职业能力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能力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我院网站公示五天,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高考。
五、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六、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016年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生对象、考试办法与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