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下列奖项的考生,获得附加分奖励资格:
(1)中职阶段获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可加50分、40分、30分。
(2)中职阶段获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可加30分、20分、10分。
(3)中职阶段获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可加20分、10分、5分。
(4)凡取得高、中、初级职业资格证者可加30分、20分、10分。
2、凡符合上述技能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4月9日来校考试时,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加分申请,交予我院招生办公室,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经公示后,方可享受加分。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2016年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技能加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