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卫计委等六部门的文件规定[即黔卫计发2016]37号),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的相关政策如下:
(一)定向医学专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3500元/年/生),免缴住宿费(1100元/年/生),补助生活费(3000元/年/生),补助教材费(100元/年/生)。所需的培养经费7700元由省级财政给以支持。
(二)按照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专科医学生定向就业协议规定,定向医学专科毕业生由县(市、区、特区)卫生计生局指定到本县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少服务6年(含6年)。
(三)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与定向医学专科毕业生签订就业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同工同酬。服务期满,愿意继续留在基层医疗机构的优秀定向毕业生,有编制入编的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四)免费医学定向生毕业后,执业注册地点为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指定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在规定服务期内,确因医疗卫生工作需要及特殊原因,可在本市、自治州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之间流动。
(五)免费专科医学生毕业生(中医学专业)报到就业后,须按规定参加2年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经招收录取纳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者,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计入6年服务期内。定向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延期派出参加培训。
(六)毕业后未按定向就业协议到指定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或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违反规定流动的,按定向就业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培养费用并缴纳50%的违约金,同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七)订单定向免费医学专科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前和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专科升本科学习。
2016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