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类别: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二)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填报本院一个专业方向。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三)考试科目:
1、初试:专业主科;
2、复试:专业基础科目。
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但取消其中第4项钢琴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四。考试在本院(北京)进行,外地不设考点。
(四)音乐教育学院、管弦系各专业及作曲系作曲专业作为外籍考生考试方式改革试点,采取“专业主科考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其他专业方向按原方式考试)。
作为外籍考生考试方式改革试点的专业方向面试要求如下:
1、音乐教育学院:考察考生的视唱练耳、合唱指挥、钢琴能力及对作曲技术理论的掌握。
2、管弦系各专业:(1)考生介绍音乐学习经历;(2)阐述所修专业知识;(3)对在中国开始的专业学习有哪些期望。
3、作曲系作曲专业:(1)考生介绍自己的学习经历;(2)说明自己对当前国际上重要作曲家有怎样的了解;(3)对于将在中国开始的学习有怎样的期许;(4)针对学生笔试或提交的作品提出相关的问题。
注: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2月;我院不开设日语和俄语课程。
2016年中央音乐学院接受外籍人士报考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