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复试考生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于学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终录取。
根据复试考生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于学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后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拟录取名单还要经过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再次审查,通过者方可确定终录取。
1、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两日内,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招生院系提出异议申请。若考生对院系给出的答复仍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答复后两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材料交研招办)。
2、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254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254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1、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已经公布的《2016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中央民族大学2016年双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2、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各院系可以在复试时向考生收取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3月24日―4月5日)在中央民族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由各院系与校医院协商确定并公布在招生院系的网站上。
4、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另行通知。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
2016年3月19日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
2016年3月19日
2016年中央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非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参加复试的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