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已报考并参加了我院组织考试的考生,我院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录取低控制线,分数按文化分和专业分总和计算,对上线考生,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在各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由我院负责录取。《考生录取名册审批表》由各生源省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备案,入学新生实行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网上电子注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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