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与我校对接的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4年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4〕52号)规定,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且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