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录取采取“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在合格线上为基础,根据考生的考核总分,结合专业计划确定专业的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一志愿考生,专业计划未录满时,按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二志愿考生,录取人数以专业总招生计划为限,合格分数线下考生不予录取。同分点考生一并录取。
(二)除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外,其它专业均不进行调剂录取。中外合作类专业计划未满时,可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录取人数以专业招生计划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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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山职业技术学校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常规模式的录取及专业调剂的相关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