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的总和,分类别、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别考生按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应届考生、往届考生和职高对口考生按同等比例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理科生化学成绩其他考生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后,上报湖南省教育厅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南省2016年高招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湖南省2016年高考。
2、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016年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