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成立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
二、中学及学生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推荐资格三年,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三、为保证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中山大学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2016年中山大学外语类保送生监督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