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奖学金分四学年平均发放。首次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发放,后续三年奖学金要求学生每学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必修课及专业限选课平均绩点3.3以上且该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必修课无重修记录、且无纪律处分记录,否则取消其后续奖学金资格。后续新生奖学金的发放由获奖学生申请,所在系审核,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复核确认其符合后续新生奖学金发放条件的,予以发放。
(二)二等新生奖学金获得者,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2016年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新生奖学金管理新生奖学金发放方式及要求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