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5年12月31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6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艺术教育中心电话:020-84115568
监督电话:020-84115582
附件2
类别测试内容说明 民乐类1、基本练习(音阶、琶音),限时1分钟内。2、练习曲一首,限时3分钟内。3、乐曲一首,限时6分钟内。 提供乐器:排鼓、大堂鼓、小堂鼓、板鼓、手鼓。不可CD伴奏。大提琴、低音提琴可作为民乐团低音声部乐器报考。 管弦乐类1、五线谱视奏,限时1分钟内。2、基本练习(音阶、琶音)各一条,限时1分钟内。3、练习曲一首,限时2分钟内。4、乐曲:独奏曲目一首(外国作品),限时6分钟内。西洋打击乐要求:须演奏两种以上打击乐器,每种自选曲目一首。提供乐器:定音鼓、马林巴、架子鼓。不可CD伴奏。 舞蹈类1、剧目表演,限时3分钟内。2、基本功展示,限时2分钟内。(1)掰腿控制:左右腿分别掰前、旁、后腿;竖叉、横叉腿。(2)跳、翻、转。不提供把杆。自带伴奏音乐,CD格式(U盘备用一份)。 声乐类1、五线谱或简谱视唱,限时1分钟内。五线谱起评分高于简谱。2、演唱中外歌曲各一首(其中民族唱法中文歌曲两首),限时7分钟内。自带伴奏音乐,CD格式(U盘备用一份)。提供钢琴,自带钢琴伴奏人员。
注意事项:
1、表演须一次完成,若中途中断,从中断处继续,不得重新开始。
2、考生自备乐器、演出服装,可化淡妆。
2016年中山大学高水平艺术团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