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免试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因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分组进行,各小组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面试导师名单不提前公布(复试当天公布)。
(2)面试一般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以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将作详细记录。
(3)面试评分。每位免试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免试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终面试分数。
答案来源于:2016年中山大学法学院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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