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以考生单招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一)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三)录取原则:录取考生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线和报考院校划定的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及预录取分数线。我院按照专业,根据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专业录取办法:充分尊重考生志愿,按照专业优先录取,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录取满为止。
(五)考生录取确认:2016年4月18日~4月19日,录取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学校签录取确认表(学校收取身份证复印件),确认录取的考生我院将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不能再参加2016年的普通高考;逾期不确认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
2016年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重庆单独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