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考生(技能获奖免试生之外的考生)
(一)普通文理科考生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2门,总分6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全市统一考试,笔试,总分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学校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进行面试,总分300分)。
2.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测试: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下午14:30-16:30。
(2)职业技能测试:2016年4月3日—4月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3.考试地点
(1)文化素质测试: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参见准考证。
(2)职业技能测试: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具体考室详见准考证。
(二)对口高职考生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2门,总分6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全市统一考试,笔试,总分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凡参加重庆市2016年对口高职15个专业大类“专业技能考试”的对口高职考生,学校将直接提取考生该项成绩,并以满分300分进行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我校将按考生报考专业志愿组织职业技能测试。)
2.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测试:2016年3月27日(星期日)下午14:30-16:30。
(2)职业技能测试:(重庆市2016年对口高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
3.考试地点
(1)文化素质测试: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参见准考证。
(2)职业技能测试:(重庆市2016年对口高职“专业技能考试”地点)。
二、技能获奖免试生
(一)报名条件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按上述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完善报名及缴费手续后,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统一使用A4纸规格)于2016年3月20日9:00~16:00到学校招生就业部(综合办公楼101、102室)提出申请,学校报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免试录取。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单独招生免试生报名表》(表格可在学校单独招生信息网http://www.***/dzxx/index.jhtml下载,考生所报专业应与获奖项目具有紧密相关性);
3.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资格审查后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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