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通知书。报到时请持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二级学院接待点审核,然后由自己保存留念。
2、身份证。报到时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交所在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财务处。
3、照片。报到时请准备本人近免冠半身正面小一寸红底或蓝底彩色照片8张备用。
4、户籍关系
①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迁移户口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文件精神,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在校期间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申办居住登记即可。
②选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请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户政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地址统一填写:肇庆市端州区迎宾大道肇庆学院。入学报到时,新生把《录取通知书》及《户口迁移证》统一交学校保卫处办理相关入户手续,并需在端州公安分局重新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办证照相费、工本费自理。
咨询部门及电话:保卫处,0758-2716206,2716280。
5、公民兵役证及应征入伍
①广东省户籍18至24周岁男生入学前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武装部办理兵役登记手续,并领取《广东省公民兵役证》(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印制)。
②户籍在广东省以外的新生不需要办理兵役证。
③入学前被批准应征入伍的,入伍前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到批准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咨询部门及电话:武装部,0758-2716206,2716280。
6、档案及党团关系
①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市、县招生办或所在中学领取考生纸质档案,在报到时将档案交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处,由二级学院收齐后统一交学生处档案室。
②自带团员证、团籍等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团委,由各二级学院收齐后将团籍材料统一交学校团委,团员证由二级学院保管。
③自带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内新生党员介绍信的抬头和接收单位为“肇庆学院党委组织部”,省外新生党员的介绍信的抬头填写“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肇庆学院党委组织部”,报到时交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齐后统一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咨询部门及电话:团委(团组织关系),0758-2716276;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0758-2716441。
答案来源于:2016年肇庆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2016年肇庆学院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