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生比例及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3.录取原则。
普通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合计600分】
对口高职考生:【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即使用专业技能考试相应专业类成绩进行则算),合计600分】
文化素质测试必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合格线;职业技能测试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合格线;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预录取分数线,并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在总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4.考生专业录取办法。
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并结合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录满为止;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服从调剂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
5.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考院校提出免试申请。2016年4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7.学院于4月13日-19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结果,同时公示专业缺额计划。
8.4月14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陆重庆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
9.4月16日,有缺额计划的单招院校,开展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
10.各单招院校先划定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再结合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线,划定第二次预录取分数线,形成预录取结果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11.学院于4月18日-24日在招生信息网进行全部预录取考生公示。
12.预录取考生于4月20日前,可通过网络方式和现场方式进行确认。
网络方式确认方法:直接登录我院单招系统,进行专业录取确认。
现场方式确认方法: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学院招生办确认录取,
特别提醒:
①学院以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相结合,务必请考生本人进行确认,请勿泄漏本人相关信息,由此带来的责任,考生自行负责。
②逾期未进行确认者,视为录取信息无误,上报重庆市教委备案。
13.已确认考生不得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
2016年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预录取考生于4月20日前,可通过网络方式和现场方式进行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