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按要求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学校提出免试申请。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考生在报名时申报是否属于免试生,并按照要求在报名期间发送获奖及等级证书等特长材料电子稿到招办邮箱:cqswxyzb@***。学校将对资料进行初选,考前通过报名平台或邮箱,通知考生带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交到招生就业处118室。特长生录取的比例控制在学校高职单招计划总量的3%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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